來源: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祝賀 王政楠 劉衛琰
4月10日,國務院公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此,歷時4個多月的相關討論和論證有了最終結果,關于校車的安全運營全面納入國家法制體系。
事實上,自去年甘肅等地出現嚴重校車安全事故后,各地專業校車的身影也頻繁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3月26日,一輛車身亮黃、長著“長鼻子”、插滿各種警示標志的校車,開進了位于北京南四環的北京汽車博物館,它是宇通客車公司為這家汽車博物館提供的一輛校車展車。
相關公司股票走勢
宇通客車26.31+0.471.82%
安凱客車9.88+0.080.82%
對于宇通客車來說,在汽車博物館進行車型和品牌展示的意圖明顯,同時,在校車管理的相關政策完善之后,來自市場的收益也日益豐厚。
據統計,我國今年前兩個月的校車累計銷量為4577輛,若按月均銷量推算,2012年校車銷量預期將超過2.7萬輛。另據教育部統計,截至2011年年底,國內共有校車28.5萬輛,其中專業校車只有2.9萬輛,需要按規定進行更新淘汰的車輛將超過20萬輛。這一市場規模已經可與目前大中型客車的市場規模相媲美了。
事實上,在校車平安上路的途中,市場運營模式中的諸多現實問題仍然可能“添堵”。
“游戲規則”調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國務院此次公布的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見稿作了多處大幅度修改,其中包括增加保障農村接受義務教育學生獲得校車服務、撤點并校應充分聽取學生家長意見、將個體經營者納入校車服務提供者范圍等。此外,條例的正式名稱還比征求意見稿時多了“管理”兩字,意味深長。
與去年12月份公布的《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相比,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對于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及其教學點的設置、調整,應當充分聽取學生家長等有關方面的意見。
在草案征集意見稿中,對政府各部門的具體責任分配沒有進一步明確。此次出臺的條例則明確了國務院相關部門的有關分工,也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的分工有了明確劃分。
針對校車安全技術狀況和校車駕駛人應具資質的問題,《條例》規定,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校車駕駛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校車駕駛資格,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同時,《條例》在廣泛采納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對征求意見稿關于校車服務提供者的范圍、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的指派、校車應配備的安全技術裝備、使用專用校車的實施過渡期等規定均作了相應修改。
可以看出,這些都是針對目前的校車運營現狀,提出的“顛覆性”修改意見。
《條例》還規定,條例施行后,用于接送小學生、幼兒的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過渡期限內可以使用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
另外,《條例》修改了征求意見稿中關于使用專用校車三年過渡期的規定,目前沒有統一的時間標準,而是授權各省區市根據自身的情況來規定過渡期。業內人士認為,這樣修改體現了因地制宜的特點,更加切合實際。由于目前國內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城鄉差異大,所以過渡期的時間不同步。
對于《條例》實施,業內專家認為,校車市場的規模關鍵仍在于校車采購資金的落實。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要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當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即表態,確保2012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4%的目標,其中包括校車專項資金。
隨著國內專業校車市場的放大以及相關標準和規范的進一步明確,校車將成為未來客車市場的重要支撐點。據此,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副秘書長佘振清也認為,國內校車市場或將出現“井噴式”爆發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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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治理:不應只向縣級政府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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