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中國保險報
作者:未知
甘肅正寧校車事故剛滿一年時間,江西貴溪又有11個孩子在乘校車上學的途中失去了無辜的生命。
事故發生后,保險業第一時間采取行動,江西保監局工作組迅速趕到了事發地,現場指導相關保險公司的理賠查勘工作。但令工作組尷尬的是,如此慘重的事故損失,竟然不涉及商業保險賠償。
“不僅幼兒園是未經審批的農村"黑"幼兒園,連面包車都是改裝過的"黑"校車。”據參與現場查勘的人員介紹,各家保險公司經過緊急排查后發現,該改裝“黑”校車只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未投保車損險和車上人員險,更談不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規定投保的承運人責任險。由此,車輛所投保險無法對傷亡孩子的家庭進行賠償,保險公司也只能轉而開始篩查這些孩子有無投保相關人身險。
此時,只能政府出面來承擔賠償責任。據了解,江西省貴溪市濱江鎮人民政府已在12月25日與死者家屬簽訂交通事故協議,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一切費用共計人民幣48萬元整。
“縱觀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校車事故,包括溫州動車事故,最后都是政府出面賠償。雖然政府對于此類事故負有管理責任,但還是反映出保險在社會管理中的缺位,政府沒有將保險制度納入到社會管理的范疇,保險的社會保障和風險分散功能都沒有得到充分的認識和發揮。”業內專家對記者表示。
“雖然《條例》規定校車必須投保承運人責任險,但從現實情況來看,還是缺乏約束力,特別是在保險意識淡薄的農村地區。”該專家建議,當前政府層面有必要將校車保險納入到國家法定強制保險的范疇。
其實,光有保險僅僅只能解決校車問題的冰山一角,對于《條例》各項規定的漠視才是問題的所在。
“超載,又是超載!”據查勘人員介紹,本次事故中,原本核載7人的面包車經過改裝,竟然搭載了15名幼兒和2名老師。而一年前的正寧校車事故,正是因為嚴重超載。在那次事故后,國務院有關部門迅速制定了《條例》,其中明確要求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然而,在慘痛的事故面前,《條例》還是成為了一紙空文。
問題不僅僅是“黑”幼兒園,“黑”校車,超載,連司機都是剛領駕照僅1年的幼兒園園長本人來充當。以上種種,可以說都是當前農村校車普遍存在的問題,而農村也正是我國校車事故的高發區。據農村問題專家、北京師范大學教授袁桂林通過收集近5年74宗學生上學車輛安全事故數據發現,死亡人數中有74%是農村學生;傷殘的農村學生占40%。
據袁桂林分析,農村校車事故頻發,從表面看,是接送學生車輛狀況不良,嚴重超載致使車輛失控,車輛駕駛員操作失誤,接送學生車輛監管不力,道路濕滑導致事故發生等。“實際上,深層原因是安全事故責任主體不明確,家庭和學校之外存在責任空缺,教育部門無力承擔責任;而校車認證、執行、管理和監督體制未建立。”袁桂林說。
當前,國務院制定的《條例》出臺已半年有余,但校車的發展之路仍然舉步維艱。雖然說寄希望于一紙條例解決由來已久的校車問題肯定是不現實的,可是,《條例》落地之難,許多地方制定實施細則之遲滯,一些部門動作之遷延仍然超出公眾的預想。
“校車問題缺位的不僅僅是保險,當前最緊迫的就是各級政府與部門必須馬上行動起來,盡快制定實施辦法和細則,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尤其是要明晰校車問題的責任主體,并將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即使一時難以出臺實施辦法和細則,也應盡快納入議事日程,不要讓悲劇重演。”專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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